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有具体伤害才叫做被害成立 (第1/1页)
好像她说那个臭P 不构成司法伤害条件 人家那个邻居受折损 是要受当道伤害赔偿 然後我就更明白这事件了 原来自己认为受害的或嫌恶的 不构成司法伤害条件 也应该是那种人说:他要告我,他陷害我 一方面不构成伤害 一方面是自己的意识 并无证据 而且可能是对方有恐惧入狱所做的心理反应 就是像人家会说:冤妄阿 这就是国中班导所教的班规定立原则 而扳倒就是政律系毕业 我觉得 难怪电视上说喊冤妄 都没有什麽效果 有具T伤害的才叫做被害成立 真正理智的人不会光说臭P就成立罪责的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相关推荐:何处不逢君 , 龙回汉末之刘备新传〈修订版〉 , 张博彦的防诈骗守则 , 极限调教小女友 , 为了在异世界定居我开始了校园生活(NPH) , 帅气校草请留步 , 最佳兄弟【骨科SP】 , 《苹果微酸》(BL,1v1,高H) , 错爱、 , 谁偷走了我的初吻? , 赤道以北 , 阴鬼神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