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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|法庭的审判,家的温柔 (第1/3页)
上午,台北地方法院庭。 法警押着两名重刑犯出庭,一个全身刺青、脸上带着伤疤; 另一个则低头、戴着手铐,两人脚步沉重,目光闪烁。 主审席上,林婉仪法官身着黑袍,面容严峻, 指节敲着卷宗,冷冷开口: 「王志明,李启洲,你们清楚自己的罪状吗?」 重刑犯一脸麻木,林婉仪眼神如刀, 「你们在法庭里可以选择沉默,但证据摆在这里, 再狡辩也没有任何意义。法院只问一句:认罪还是不认?」 一个犯人嘴y抵赖,被法官当场打断: 「不要浪费时间。你们以为这里是监狱、有人能罩你? 我在这个位置,谁都保不了你。 每一项证据、每一个人的证词,我都能背下来—— 在这里,只有法律和我的判决。」 她语气冷酷、身姿笔直,法庭上空气像被压实, 所有人连呼x1都不敢太大声。 林婉仪最终宣判: 「因故意伤害、恐吓取财等多项罪名, 王志明判刑八年、李启洲六年,依法收监。 开庭完毕。」 两名犯人被压下去,旁听席响起低低的惊叹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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